宁德新闻网4月14日电 (蓝宇庭 陈宁宁)近日,为震慑拒不履行的失信行为,福鼎法院抓住清明期间部分被执行人返乡祭祖的时间,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2019年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老和(化名)应偿还申请人51165.13元及相应利息。在执行立案后,老和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承诺分期还款,但仅在初期履行部分后就不再履行和解协议,亦不向法院申报财产配合法院执行。
4月6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行踪线索,福鼎法院快速出动,将老和拘传到位。拘传后,承办法官对其释明拒不申报财产的义务和后果,老和坚持自己没有财产无法履行和解协议。法院最终以拒不申报财产为由决定将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一周以来,福鼎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10人,其中执毕结案3人、和解结案5人、司法拘留2人,执行到位标的24.8万元。下一步,福鼎法院也将持续保持强制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执行活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切实将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对“真金白银”,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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