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4月25日电 (詹金华 谢巧丹)“今天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希望你们能够放下对彼此成见,各自开始新生活。”在福安法院执行督促中心,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得到实质性化解。
2017年,福安男子吴某与相恋两年的女友兰某举行了订婚仪式并给付彩礼,后双方因种种原因不欢而散,吴某见已无法与兰某缔结婚姻,遂于2021年向福安法院起诉要求兰某返还订婚时交付的彩礼,经法院调解后,兰某同意分期向吴某返还礼金8万元。
调解书生效后,吴某又因兰某未按期履行返还彩礼义务向福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继续加深双方矛盾,福安法院在收到吴某的申请后,立即启动“执保+调解”的执前督促工作机制,在控制兰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后,通过电话+视频形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说服双方放下成见达成和解,兰某也当场全面履行了各项义务。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执源治理,不断健全案件繁简分流、事务集约办理的案件执行模式,福安法院经过多次改革尝试,整合执行举措,探索“执保+调解”新办法,建立执前督促新机制。
“执保+调解”模式,指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执行实施案件首次执行立案前,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将符合条件的执行申请移送执前督促团队,在确保被申请人财产不被转移的前提下,由执前督促团队先行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或者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尽早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实质化解案件矛盾,深化执源治理。
今年以来,福安法院新收首执案件687件,同比下降10.2%,通过该机制有力促成负有履行义务的党政机关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2件,自动履行金额共计492345.5元,成功督促其他当事人自动履行完毕32件,执行到位389890元,促成当事人达成执前和解18件,案涉金额1658936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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