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6月21日电(游锦玲)为提高执行案件质效,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近日,古田法院按照宁德中院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闽东利剑——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自今年5月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行干警110人次,拘传、拘留被执行人87人,达成执行和解11件,执行完毕8件,执行到位金额46.28万元。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古田法院判决被执行人余某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李某3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余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向古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6月,申请执行人李某向古田法院提供线索,称在高铁北站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将余某拘传到法院。执行干警多角度向其释法说理,督促其履行义务,但余某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也拒绝提供手机账单记录,鉴于被执行人余某存在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依法开具拘留决定书,拘留余某。
另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程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郑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古田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陈某某、郑某某应偿还程某某借款本金13万元及相应利息,但陈某某、郑某某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程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古田法院依法扣划了郑某某银行账户存款5万余元,查封了陈某某机动车一辆。在执行人员多次督促下,被执行人陆续偿还了4万余元,剩余款项未偿还。此外,查明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行动当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郑某某拘传到法院。经过执行人员长达八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就余款及利息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郑某某积极筹集款项,当即向朋友借款4.7万元偿还给申请人程某某,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下一步,古田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持续“亮剑”,加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推进“平安古田”“法治古田”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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