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司法拍卖中任性悔拍 保证金不予退还
发布时间:2023-07-21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13965
  宁德新闻网7月21日电(廖晓康)在司法拍卖中以最高价竞得标的物后却拒付尾款,经法院多次联系均未予回复。近日,福鼎法院认定竞拍人的行为构成悔拍,裁定不予退还保证金,且不得再参与同标的拍卖。
 
  2022年7月,福鼎法院在执行福鼎市某公司与陈某、郑某、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被执行人陈某、郑某共有的房产,并通过淘宝网发布《网络司法拍卖公告》进行网络拍卖。截至正式开拍前,此条拍卖信息共有18人各自交纳200000元保证金报名竞拍。8月,上述房地产一拍正式开拍,最终由高某竞得该房产。
 
  按照规定,高某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需在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但拍卖成交后,福鼎法院多次联系竞买人高某,告知其逾期交款的法律后果,但竞买人高某均未予回复。10月,福鼎法院作出裁定:对上述房地产予以重新拍卖;高某不得参加本次竞拍;高某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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