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7月27日电(廖晓康)“韩法官,能不能让警车往前开开,孩子还小,我不想让孩子看见”。被执行人蔡某对执行法官说道。
原来2018年5月,被执行人蔡某与妻子林某向福鼎某银行借款70000元,好友老万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贷款到期后,蔡某、林某夫妇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该银行将蔡某夫妇及老万诉至福鼎法院后,老万代蔡某夫妇偿还借款、律师费、诉讼费等。老万向银行代为偿还后多次向蔡某夫妇二人追偿,但二人始终未向老万还款。
2021年10月,老万将蔡某夫妇诉至福鼎法院。经法院判决:蔡某、林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老万代为偿付的借款本息75000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蔡某、林某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老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蔡某、林某在收到法院的相关文书后,未按照文书要求履行判决义务、报告财产情况。2023年7月,申请执行人老万向福鼎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提供被执行人蔡某、林某居住地址。福鼎法院遂派出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进行现场调查。
现场,干警发现蔡某、林某均在家中,且有2名未成年子女与其同住,遂有了开头的对话。为降低对未成年人的影响,福鼎法院将执行地点变更至距离被执行人居住地200米处并对两人进行拘传。
7月21日,因被执行人蔡某、林某无力偿还债务,又未按报告财产令要求如实报告财产,福鼎法院依法可对蔡某、林某予以拘留15天以内。但考虑到二人家中有同住的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顾,遂决定对被执行人蔡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登记林某详细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要求其作出随传随到承诺。同日,福鼎法院将被执行人蔡某送至拘留所集中看管。(完)
http://www.0593c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