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借卡助转赃 被疑侵吞钱款遭拘禁群殴
发布时间:2023-08-18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239
  宁德新闻网8月18日电(廖梦旖)借卡助转赃,惨被拘禁遭群殴。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非法拘禁案,判处潘某铭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2年1月,同案人蔡某挺(已判决)纠集章某徽、许某瑶、马某贵(均已判决)等人在福鼎市实施非法转账活动。在转账分流过程中,由于有一笔20万元的钱款转到小泰银行卡后无法转出,便怀疑小泰侵吞钱款,后与章某徽、许某瑶等人一起对小泰拳打脚踢。因怕形迹暴露,蔡某挺等人将小泰以及另外两个银行卡卡主转移到福鼎市附近山上并电话通知潘某铭到现场帮忙。
 
  潘某铭到现场后,伙同马某贵、方某(已判决)等人对小泰进行殴打,并用烧火棍捅伤小泰身体各处,逼迫小泰退出侵吞的20万元钱款。直至当晚23时许,小泰筹集7万元资金并转入蔡某挺指定的账户后,蔡某挺等人才允许小泰等人离开。
 
  经鉴定,小泰头、鼻背部、足背部皮肤软组织挫伤,后颈部、左背部、右肩峰、右腋下、右腹部外侧Ⅱ°烧烫伤,右上臂、右足背Ⅰ°烧烫伤,背部皮肤擦伤,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铭与人结伙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实施殴打行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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