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霞浦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抚养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3-08-18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871
  宁德新闻网8月18日电 (苏玲玲 詹淑楠)父母未办理结婚登记,非婚生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应该如何处理?近日,霞浦法院三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纠纷案。
 
  2020年,夏某与林某恋爱并开始同居生活。2021年11月,夏某意外怀孕。2022年2月,双方按照民间风俗举行结婚仪式,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共同生活期间,二人经常发生争吵。2022年6月,夏某与林某解除同居关系;8月,夏某生育一女林某某,夏某希望直接抚养未满两周岁的女儿,且林某需按月承担扶养费,但双方一直协商无果,夏某遂将林某诉至法院。
 
  为尽快化解纠纷,三沙法庭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了解夏某与林某的具体情况后,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与当事人沟通,并从法律角度向双方释明抚养权、探视权的性质以及行使方式。最终,经法庭调解,林某同意由夏某直接抚养林某某,并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其满十八周岁,夏某配合林某在不影响林某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行使其享有的法定探视权。
 
  霞浦法院法官称,抚养子女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在具体个案中确定直接抚养权归属时,不仅要依照法定的规则,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父母品德素养、抚养意愿及与女儿的亲密程度、抚养能力及可提供的生活成长环境、子女人数等酌定因素综合考虑,妥善解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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