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
发布时间:2023-11-24  文章来源: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点击:119

  长期以来,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面临工业用地存在审批周期冗长、节约集约程度不够等问题,制约了工业经济高水平发展。为此,东侨开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开展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进一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位谋划部署 

  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出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行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试点方案》和《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工业项目“标准地”工程审批改革试点方案》,确定“由局部产业板块向产业园全覆盖、由新增工业用地向存量用地开发延伸”的改革方向,以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为载体,着力推动新项目全面落地。

  建立指标约束。根据产业准入、功能区划和相关区域评估要求,采用“2+6”分类定标模式,制定固定资产投资、用地容积率等2项主干指标,实施产业类型、用地规模、单位能耗、排放总量、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6项控制性指标,进一步提升土地节约集约水平和亩均效益。 

  压紧压实责任。建立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区自然资源分局作为牵头单位统筹推进,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经发局、建设局、商务局等涉审部门密切配合,分别在政策、项目和业务上给予支持,切实形成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坚持加强用地保障 

  开展区域评估。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产业园统一评估,评估成果由开发区统一向所有入区项目单位免费共享,实现“多评合一”和成果共享共用,进一步为企业节约建设成本。目前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已有4个项目落地,预计可为企业节约成本920万元,有力减轻企业负担、加快项目落地。

  优化项目审批。设立工业用地“标准地”服务专窗,实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健全项目简审机制,审批实行“依申请受理、联审办理、限时办结、结果反馈”的运行机制,搭建快审桥梁,革新技术方案编审模式,项目规划方案编审时长由原来6个月,缩减至3个月,压缩超过50%,极大程度地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工程设计图等审批用时,成功实现土地“交地即交证”“五证同发”“拿地即开工”。

  完善配套设施。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聚焦产业园水资源紧缺、原辅料运输不畅等瓶颈问题,统筹推进市政路网管网、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电力迁改等项目建设,目前实施道路、供水、供电、排污等项目7项,启动建设园区市政道路约2公里;优化搬迁输电线路约2公里;新增污水处理厂,促进产业园污水日处理能力增加5000吨/日,敷设给水管线、扩建排水管线、新增中水回用管线10公里,实现试点产业园“五通一平”全覆盖,项目落地提供生产要素保障。

  坚持实行全面监管 

  加强联合管理。组织自然资源分局、经发局、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监管协议约定事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项目开工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及参建单位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及“标准地”控制指标进行全程监督,推动监管向“专业行业联合、部门处罚统一、整改程序简明”转型,保障监管清单制、重点领域重点监管、审慎监管和信用分类分级监管等措施的实施。

  明确履约监管。行政部门的精力从“重审批”转移到“强监管”,对产业园内新增工业项目须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明确约定控制性指标、达产时间、指标核实办法、违约责任等,对未达到履约监管协议要求的用地进行分类梳理,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建立项目用地退出机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收回、流转、置换、收购储备等方式,推动土地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

  强化效益评价。对通过达产复核验收的工业项目,列入年度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范围,实行定期综合评价、分类分级监管,建立评价档案和产业项目动态管理机制,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对现有企业新增用地、利用存量用地增容、技改等项目实施差别化用地保障政策。(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