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伪造证件赚300元 女子获刑7个月罚金2000元
发布时间:2023-12-20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25378
  宁德新闻网12月20日电(李齐明)知假造假,女子伪造证件获刑罚。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判处彭某娥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彭某娥从事办理假证业务,并在路边电线杆等处张贴办证小广告吸引客户。2022年8月,小关(系化名,另案处理)欲将租赁的小车质押他人以获取资金周转,需要伪造所有人为其本人的机动车有关证件,遂通过路边办证小广告添加彭某娥微信,按照要求将自己的身份证及上述车辆真实的行驶证照片发送给彭某娥,以300元的价格让彭某娥伪造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各一本。
 
  同月24日,小关收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后,发现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车身颜色标注有误,便要求彭某娥重做一本。次日,彭某娥将重新伪造的一本机动车登记证书邮寄给小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彭某娥伙同他人伪造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共计三本,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