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连伤两朋友 福鼎法院判处3年半刑期
发布时间:2024-01-23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977
  宁德新闻网1月23日电 (许嘉 刘丽)开心游玩竟因未安排到位被指责,怒上心头拔刀连伤两朋友。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故意伤害案,判处王某昂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2023年6月,王某昂驾车搭载阿兵(化名)等人从福州市前往福鼎市游玩。途中,阿兵又邀请其朋友被害人小齐、小刘(均系化名)一起游玩。当日21时许,小齐、小刘先后到达后与王某昂等人会和,并等候王某昂安排当晚的娱乐活动。期间,王某昂的朋友因临时有事而未能及时安排到位。
 
  次日凌晨,小齐因在现场等待的不耐烦便质问王某昂,双方由此发生争吵谩骂。经在场人员劝解,王某昂坐回车上。此时,小齐仍站在车头前用手指向王某昂,双方再次发生争吵,王某昂遂从车上扶手箱内拿出一把匕首冲向小齐并将其捅伤,还将前来劝架的小刘划伤。经鉴定,小齐其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小刘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昂无视他人身体健康,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王某昂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