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法院:生态回访促复绿
发布时间:2024-03-14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64621
  宁德新闻网3月14日电 (张仲琅 吴进阳)3月12日,正值第46个植树节,福安法院联合市检察院、森林公安、林业局、渔溪洋村委会前往潭头镇渔溪洋村“七斗”山场,对林某某失火罪一案开展生态修复回访。
 
  该山场于2022年4月因林某某随手丢弃未燃尽的香烟烟蒂引发森林火灾,火灾过火总面积352亩,造成生态系统公共服务功能损失、生态植被修复损失等。经审理,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并被判处进行生态修复、劳务代偿等惩处。
 
  回访人员实地查看复绿树种规格、成活率及复绿面积等情况,现场督促林某某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生态修复治理“后半篇”工作。随后,几家单位围绕生态修复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福安法院称,该院始终坚持绿色司法理念,将生态修复理念融入审判全流程,把补种复绿、劳务代偿等作为恢复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以最严格的标准敦促义务人保质保量完成生态修复义务,实现惩治犯罪和修复生态的双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