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为增流量促销售 三男子直播采挖“金豆”获刑
发布时间:2024-03-25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783
    宁德新闻网3月25日电 (廖梦旖)为增流量促销售,三男子抖音直播采挖“金豆”并销售。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两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分别判处林某武、陈某源、卢某禹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分处罚金。
 
    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陈某源为牟利目的,未经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将自己于2021年9月7日前采挖、收购的培育在培育基地大棚内的150株野生金豆,先后委托林某武通过其抖音店铺代为销售。
 
    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间,林某武为牟利目的,未经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自己注册的抖音店铺,线上进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金豆销售,还拉拢卢某禹及陈某源将其二人的野生金豆通过自己的抖音店铺代为销售。
 
    2021年10月至12月间,为增加流量促成销售,经林某武提议,陈某源伙同林某武、卢某禹先后多次窜至某山场,通过林某武抖音店铺直播现场采挖野生金豆并对外销售,累计采挖出售野生金豆100株。陈某源先后共获利28494元。2022年2月至2022年5月,陈某源将自己于2021年9月7日前采挖、收购的野生金豆通过其注册的抖音店铺对外销售,先后销售48单次,共获利5010元。
 
    2021年11月间、2022年3月,林某武还先后单独至霞浦县向多人收购野生金豆共计132株,并通过自己的抖音店铺对外销售。经核算,林某武通过抖音店铺销售野生金豆共计4955株,销售金额共计259151元。其中,林某武个人对外销售野生金豆3805株,销售获利168657元;卢某禹委托林某武对外销售野生金豆900株,销售获利58000元,林某武收取卢某禹委托销售佣金2600元;陈某源委托林某武对外销售150株,销售获利26494元;林某武、卢某禹及陈某源于2021年10月至12月期间共同采挖销售野生金豆100株,各自获利2000元。
 
    案发后,侦查机关分别扣押陈某源、林某武培育的植物296株、161株植物,经鉴定均为野生起源的芸香科金橘属植物金豆,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市场价值分别为20720元、1127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野生植物金豆属珍稀植物,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林某武、陈某源、卢某禹未经野生植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伙同他人非法采挖、委托他人或个人出售大量野生金豆,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综合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并参考所在社区意见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