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悬赏公告见成效 拘留震慑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4-03-2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237
  宁德新闻网3月29日电 (廖晓康)“法官,我看到了悬赏公告,我愿意主动履行,能不能不拘留我。”近日,在看到福鼎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后,被执行人小林主动联系法院表达还款意愿,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组织下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小喜申请撤回悬赏公告。
 
  2019年4月,小林以经营二手车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小喜借款50000元,约定于2019年5月偿还,并出具借条一份对借款事实予以确认,借款到期后,小林未能按期还款,后小喜同意延期至2019年10月偿还。2019年5月底,小林因经营需要缺乏资金,再次向小喜借款30000元,并于2019年6月向小喜补充出具借条对借款事实予以确认。
 
  上述借款小喜经催讨未果,于2021年12月诉至福鼎法院。经判决确认小林应偿还小喜借款本金80000元及相应利息。2022年4月,因小林未履行判决义务,小喜遂向福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福鼎法院向小林送达执行通知与报告财产令,但小林既未按执行通知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又未到福鼎法院报告财产。经线上线下多轮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小林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电话、短信尝试联络被执行人小林、走访小林现住地、户籍地查找小林行踪,但均无果。
 
  2024年3月,为获取被执行小林人员及财产线索,经申请人小喜申请,福鼎法院在“公信福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悬赏公告。悬赏公告发布次日,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小林来电,其表示愿意积极筹款并提出分期还款方案,请求法院组织双方调解。
 
  最终,申请执行人小喜、被执行人小林在福鼎法院执行法官组织调解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小林当天向小喜还款20000元,剩余款项由小林分期偿还。小喜遂向法院申请撤回悬赏公告,该案顺利执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