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4-06-2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556
  宁德新闻网6月26日电 (林燕霞)6月25日,柘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柘荣县黄柏中心校、黄柏中学原会计游某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
 
  柘荣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6年至2023年间,游某某在担任柘荣县黄柏中心校、黄柏中学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以虚增教师绩效、综治、绩效工资等工资津贴金额,并制作虚假会计凭证的方式多申报财物支出,共非法占有单位资金人民币388562元。
 
  2019年12月,游某某将黄柏中心校转给县财政局的76500元职业年金的银行凭证遮盖掉单位名称后,复印并转用于黄柏中学入账,再通过银行现金支票取现非法占有该笔款项。
 
  2021年至2023年间,游某某在担任柘荣县黄柏中心校、黄柏中学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黄柏中心校、黄柏中学公款共计356415元,用于偿还其个人贷款、日常开支和其儿子结婚开支等。
 
  后因县委巡察组巡察涉及黄柏中学、黄柏中心校账户,游某某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10月3日、10月20日和10月24日归还了挪用款项339315元和其保管的现金2500元。
 
  柘荣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游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骗取、侵吞公共财物465062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游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356415元,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游某某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此次公开庭审,柘荣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庭审过程秩序井然,就犯罪事实、涉案金额、罪名等方面予以查明,并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在游某某最后陈述后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
 
  本次公开庭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醒广大干部和财会人员正确运用好手中的权力,不触碰“红线”,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局、司法局、水利局、人社局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财会人员、县法院党员干警等90余人参与庭审旁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