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法院+村委会”合力推动委托案件执行
发布时间:2024-07-18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49700
  宁德新闻网7月18日电 (潘定辉)日前,霞浦法院通过“法院+村委会”的模式,在执行干警和村书记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家人代其缴纳了罚金2000元,顺利推进委托案件的执行。
 
  7月初,霞浦法院收到宁德中院的《事项委托执行函》,委托霞浦法院送达被执行人李某某、谢某某、王某某没收财产、罚金一案有关执行法律文书等材料。经了解,被执行人李某某尚在服刑中。
 
  此后,霞浦法院派员到被执行人李某某户籍地进行送达,但无法找到文书所载的地址,后前往该地村委会,在村支部书记的协调帮助下,相关法律文书成功送达,被执行人的家属于当天下午缴纳了罚金2000元,案件部分得以解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