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一男子酒后伤人 取保候审期间潜逃两年落网
发布时间:2018-07-2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13580
  宁德新闻网7月27日电 (刘常娟)2016年1月某日晚,福鼎一男子王某变酒后前往福鼎市某KTV包厢内寻找朋友。当服务员告诉王某变朋友已离开后,王某变以服务人员态度不好为由,随意殴打服务员小李、小刘两人。
 
  酒精作用下,王某变还在该KTV某包厢内任意扔掷啤酒瓶,当场砸坏包厢内的电视机及钢化玻璃面板等物品。随后,王某变在走出KTV门口时又无故脚踢在场的其余服务员陈某。经鉴定,被害人小刘、小李伤情均属轻微伤。
 
  一个多月后,王某变分别赔偿了小刘、小李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并赔偿KTV财物损失。同日,王某变向福鼎市公安局主动投案自首,并被取保候审,但王某变在取保候审期间竟拒不到案并逃离福鼎市。两年后,身在山西省大同市的王某变被当地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变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任意损毁财物,价值共计3230元,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王某变虽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罪行,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拒不到案且逃离本市,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可以认定为坦白,结合其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情节,遂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