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工伤赔偿难落实 执行调解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4-07-31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38667
  宁德新闻网7月31日电 (蓝宇庭)“法官,不是我不履行,一旦履行,我厂里其余员工的工资还有供应商的材料款我都付不出去了呀。”被执行人福鼎某制造公司负责人方某道。
 
  “法官,我这双腿打了钢板,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工作了,家中仅靠我老婆一人赚钱,接下来取钢板还要一大笔费用,能不能帮帮我?让我早日拿到赔偿款。”申请人韩某道。
 
  原来,2022年10月,韩某在福鼎某制造公司工作时,被意外掉落的材料砸中致左腿骨折。2023年8月,经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同年9月,经鉴定为伤残九级,12月经仲裁该公司赔付韩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18万余元。劳动仲裁后,该公司未及时履行,韩某便向福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收该案后,第一时间走访了被执行人福鼎某制造公司,发现该公司仍在生产经营,遂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将申请人也一起约至该公司。第二次上门时,执行法官向该公司负责人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等执行文书,方某随即向执行法官说明了未及时履行的缘由,也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在双方话语中,承办法官了解到韩某想要早点拿到工伤赔偿款的需求,也感受到企业目前面临经营的困难。为切实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从双方核心诉求出发,反复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福鼎某制造公司先行支付韩某急需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在两个月内全部清偿。目前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圆满执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