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7月24日电 (游顺智)日前,古田法院依法受理由古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某危险驾驶案,该案系古田法院受理的首起非法从事校车业务且超载的危险驾驶案,案件由县检察院检察长做公诉人,古田法院院长为案件承办人。
检察院诉称:2018年3月至4月20日,郑某某在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及驾驶资格情况下,驾驶闽J87736号五菱牌小型面包车,有偿接送17名古田县吉巷乡永安幼儿园学生上下学。
同年4月20日,郑某某驾驶该车辆从该园接送学生放学,行驶至犀山线239KM+150M路段时,被古田县公安局干警当场查获。经查,郑某某驾驶的闽J87736号小型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8人,其中幼儿17人,超过额定乘员比例157%,属危险驾驶。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