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开庭审理监察委移送起诉第一案
发布时间:2018-07-30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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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新闻网7月30日电 (刘常娟)“现在开庭……”7月25日上午,随着审判长法槌的敲响,原福鼎市公安局桐城派出所第三警务队辅警副队长张华涉嫌受贿罪一案正式开庭。据悉,该案为监察体制改革后,福鼎法院审理的首例由福鼎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庭审中,张华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表示无异议,公诉机关公示宣读了相关证据,张华及其辩护人对此一一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围绕受贿金额、自首等情节进行多番法庭辩论。
 
  该院邀请了福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委、监察委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户外LED进行同步直播,引起3.8万网友在线围观并发起热议。
 
  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福鼎法院不断细化和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司法程序,深化与检察院、监察委的沟通交流,促进了监察职能与司法职能的有效衔接。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