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酒后驾车肇事逃逸 男子被判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4-08-0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05785
  宁德新闻网8月7日电 (张高雅)男子饮酒驾车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被认定肇事逃逸。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危险驾驶案,判处张某鹏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4年3月,张某鹏饮酒后驾驶小车碰撞道路中间护栏,之后带着护栏又撞向被害人停放在路边的车辆,造成护栏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鹏随即倒车并继续驾车逃离现场,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到达事故现场,根据路面监控寻找肇事车辆,并查获张某鹏。
 
  经鉴定、认定,张某鹏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7.55mg/100ml,张某鹏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后张某鹏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鹏案发当时具有感知到其驾驶的车辆已与道路护栏、路边车辆发生碰撞的现实条件,在发生事故后并未及时报警或保护现场,而是立即倒车驾驶车辆逃离现场,足以认定张某鹏明知其造成交通事故且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结合其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