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法院:转移房产拒不履行 司法铁拳强势出击
发布时间:2024-08-15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61981
  宁德新闻网8月15日电 (姚海娇)被执行人没钱还债,却私底下偷偷转移房产,自以为相当成功的“战术”,却万万没想到还有更可“拷”的事即将发生……
 
  曹某某与福建省屏南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屏南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福建省屏南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偿还曹某某2400000元安全风险保证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不偿还借款,曹某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7月14日,屏南县法院依法受理并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屏南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已处于停产停业状态,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2022年1月5日,屏南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申请执行人曹某某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原始股东陈某某、黄某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后经法院执行异议、诉讼程序后,法院判决追加陈某某、黄某某为上述案件的被执行人。该判决作出后,陈某某、黄某某将其二人在三明市某县的不动产先后转移至配偶、亲属等人名下。
 
  2023年10月23日,申请执行人曹某某向屏南法院申请恢复对上述案件的执行,该院依法将陈某某、黄某某追加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某、黄某某转移财产的行为,导致该案无财产可供执行。
 
  该院认为被执行人陈某某、黄某某将其名下房产转移登记至配偶、亲属等案外人名下,在主观上有逃避执行的嫌疑,客观上也实施了转移名下财产的行为,情节严重,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被执行人陈某某、黄某某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