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9月6日电 (张高雅)男子酒后持菜刀狂追他人,寻衅滋事获刑罚。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寻衅滋事案,判处陈某华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4年5月,陈某华酒后路过一公寓时,无故与被害人发生口角。随后,陈某华返回家中拿了一把菜刀返回该公寓,从该公寓门口持菜刀边骂边追逐被害人。后因未追上被害人,遂折返回家,但由于该公寓后门无法打开,便用力敲击后门玻璃,导致玻璃碎裂。
之后,陈某华又持菜刀走出该公寓,误认为被害人在马路上驶过的一辆车内,便继续追逐该车辆,后因未发现被害人作罢。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华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持凶器追逐他人、任意毁损财物,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结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