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判后温情回访 悉心护“未”成长
发布时间:2024-09-0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74938
  宁德新闻网9月6日电 (邓雅萍 邱武敏)“小宝贝,你上几年级啦?”“小宝贝,你长高了好多呢。”……为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福安法院赛岐法庭法官前往当事人家中开展判后回访工作,倾情谱写家事审判的“后半篇文章”,让民事审判更有“温度”。
 
  2021年,钱某(男)与谢某(女)协议离婚,约定儿子小谢归谢某抚养。2022年,谢某因犯罪被羁押,钱某因怨恨谢某坚决在年关离婚且儿子小谢已协议归谢某抚养,故拒绝抚养小谢。2022年10月,民政局向福安法院提出撤销钱某为小谢监护人的资格,福安法院审理后,判决撤销钱某为小谢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福安市民政局为小谢的监护人。
 
  后钱某两次向法院申请恢复其对小谢的监护人资格,承办法官综合考量钱某悔改表现、恢复监护人资格的条件,并征求临时抚养人的意见及从最有利于监护人利益等角度出发,于2023年3月作出民事判决,恢复钱某的监护资格。
 
  为了解小谢现在的生活情况,承办法官前往钱某家中,深入了解小谢的教育情况、生活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困难等。在得知小谢目前状态很好,法官们感到十分欣慰,牵挂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最后,法官还向钱某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
 
  案件回访,是审判工作的延伸,也是将“如我在诉”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的重要举措。在司法实践中,定期开展案件回访,不仅可以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更能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福安法院将继续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加强判后回访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