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9月27日电 (姚海娇)民有所“呼”,“执”有所应。屏南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加强与其他法院的沟通协调,精准使用交叉执行方式,提升执行质量和效率。
2014年6月16日,王某向汤某租用挖掘机用于某路段施工,2014年12月,该路段完工,王某将挖掘机退还,仅向汤某支付了部分挖掘机租金,余下86000元租金迟迟未付。经汤某多次催促,2016年5月7日,王某向汤某出具了一张86000元的欠条,但仍未支付余款。汤某于2016年8月向蕉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应返还汤某挖掘机租金86000元。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故汤某向蕉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故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考虑到被执行人王某系屏南人,2024年8月5日,蕉城法院向屏南法院发出事项协同移送函,要求屏南法院协同拘传被执行人王某。
随后,屏南法院执行干警深入被执行人住所地屏南县甘棠乡某某村,向村委及周边群众了解王某财产线索和去向,尽全力查人找物,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同时,屏南法院依托“执行+公安”联动机制,向屏南公安发出被执行人王某相关信息。
2024年9月19日,屏南公安发现被执行王某车辆行踪信息,当即通知屏南法院,屏南法院执行部门立即派出干警前往现场将被执行人王某的车辆拖回,并联系蕉城法院相关承办人员对车辆进行处置。
交叉执行是破解执行难题的有效手段。屏南法院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能动履职、实践创新,倾力推进全市法院交叉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