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5月30日电 (福鼎法院)端午佳节将至,为快速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福鼎市人民法院利用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涉民生、民商事纠纷等小标的案件,开展端午节前集中执行行动,让小案跑出加速度。5月27日至28日,福鼎法院两天内拘传被执行人18人,执行完毕、执行和解案件12件,执行到位金额28.39万元。
灵活解冻破僵局 即时履行显温度
2025年5月,因夏某未按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专项行动开展当天,夏某被拘传至法院。夏某在执行过程中认识到自己不履行还款义务的错误,表示愿意配合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能否先解冻我支付宝,我今天早上向朋友筹的钱都转到里面了。”若按正常程序,夏某的资金账户需等其履行完毕才可解冻,但夏某表示已无能力再筹相应资金进行还款。
承办法官经合议庭研判后认为,若法院自行划扣耗时较长,而夏某具备一次性履行能力。为提高执行效率,同时给予被执行人“造血”机会,法院决定先行解冻其支付宝账户。当天下午,账户被解冻后夏某立即完成全部还款。
“法院这种执行方式既讲原则又讲人情,让我们都感受到了公平。”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柔性执法表示认可。
铁腕执行强震慑 拘传拘留彰法威
2020至2021年间,被执行人李某以经商为由,先后向邻居吴某借款7万元并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吴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催讨未果,最终诉至福鼎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李某承诺偿还本金5.7万元。然而,协议生效后,李某仅支付首期1万元后便切断了联系,拒不履行剩余款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启动执行调查程序,查询李某名下财产,冻结李某名下银行卡、网络资金,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遂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申请,掌握李某行踪线索,成功将李某拘传至法院。
面对司法震慑,李某仍以“经济困难”为由消极对抗执行,未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义务,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并移交福鼎市拘留所收押看管,同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冻结财产促主动 两小时速结两案
某银行与丁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福鼎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驻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调解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法院依法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但后丁某未依协议还款。某银行与阙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阙某未按合同约定偿还本息,法院发出支付令后仍未支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迅速行动,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文书后详细释明拒不执行的不利后果,督促其积极履行偿还义务,但两人均“不当一回事”。
“法官,我的微信支付宝账号被冻结了,出门真的太不方便了,我马上还钱。”后两人因名下的常用资金账户被冻结,造成生活上的诸多不便,这才意识到法院是“动了真格”。迫于执行压力,两人遂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与法院,要求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在法院执行服务中心,两人一次性结清所欠本息,从主动到院协商到案件执行完毕前后均仅花费两小时。
下一步,福鼎法院将积极响应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把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融入每一次行动中,让专项行动成为常态化工作,形成“执结一批、震慑一批、教育一批”的综合效果,让执行有力度、有速度、更有温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