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前夫“走关系”被骗18万余元 福鼎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
发布时间:2025-07-15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20064
  宁德新闻网7月15日电 (廖梦旖)前妻为前夫“走关系”不成,被骗十八万余元。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案,判处廖某春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2023年12月,张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日,张某某的前妻随即联系廖某春,请廖某春找人打听张某某的涉案情况,廖某春表示自己有人可以帮忙了解。两日后,廖某春通过微信向张某某的前妻发送了委托律师材料,张某某的前妻随后将委托材料转发给张某某的家人。
 
  期间,廖某春对张某某的前妻谎称可以帮助“做关系”使张某某的案件得以特殊处理,张某某的前妻信以为真,遂与张某某的家人共同筹款共计183000元通过微信转账给廖某春。廖某春收取上述款项后,用于个人资金周转。
 
  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其犯罪情节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