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受雇佣参与非法走私 男子获刑8个月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5-07-31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09258
  宁德新闻网7月31日电 (廖梦旖)一时贪念,男子为他人走私冻品保驾护航被判刑。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判处邓某昆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3年2月,邓某昆明知苏某会(已判决)等人从事走私冻品活动,仍受纠集驾车跟随苏某会等人为转运走私冻品提供安全保障。同日上午,该批冻品在转运过程中被查获。事后,邓某昆从苏某会处获得报酬2000元。
 
  经检验、认定,被查扣的冻猪脚、冻猪耳朵等冻品中来源于疫区的冻品共计3109.15千克,来源于非疫区的冻品共计9945千克,市场价格分别为59695.68元、27846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昆伙同他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其行为已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