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裸车”酒驾撞人拒赔偿 执行和解破“躲赔”僵局
发布时间:2025-07-31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11595
  宁德新闻网7月31日电 (郑动员 王雅丽)“我之前糊涂,现在知道错了,愿意赔偿……”被执行人蔡某对福鼎法院执行法官说道。
 
  原来,蔡某在福鼎市酒后驾驶未参保的拖拉机,与一名未成年人张某(化名)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法院审理后判决蔡某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因蔡某未赔偿,张某遂向福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在查明蔡某拒不履行事实后,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天。但他在拘留期间心存侥幸,以为“关了就能免赔”。为了案件能顺利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上门,从法理、情理双方面疏通,释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以及被害人所受的伤害。最终,蔡某幡然醒悟,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并履行赔偿义务,该案得以执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