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7月31日电 (廖梦旖)男子明知假烟仍受雇帮忙运输,获刑并处罚金。近日,福鼎法院审结销售伪劣产品案,判处该起赖某水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2000元。
2025年3月,赖某水受他人雇佣运输假冒伪劣卷烟,约定运费到付,并先行收取运费1000元。当日,赖某水驾驶其所有的小型轿车装载假冒伪劣卷烟运货时,遇到福鼎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检查。
期间,赖某水拒绝配合检查,驾车高速驶离,并将车上装载的11箱卷烟卸到某地藏匿,后被当场抓获,执法人员从现场查获中华(软)300条、南京(红)150条、云烟(紫)100条共计550条卷烟。经鉴定,上述卷烟价值242500元,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法院经审理认为,赖某水明知他人销售假冒伪劣卷烟仍帮助他人予以承运,价值共计242500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结合其犯罪地位、作用及悔罪表现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