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0月16日电 (赵梦静 兰丽珍)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址。近年来,霞浦法院不断完善多元化生态修复机制,加强“固碳增汇”的替代性修复方式,为生态环境的“破坏者”拓宽生态修复之路。
近日,霞浦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中,主动践行恢复性生态司法理念,依法引导被告人以修复古树名木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义务,为林业碳汇筑起法治“防护盾”。
2022年2月至2023年11月期间,林某未办理狩猎证,在霞浦县某山场布设猎夹猎捕野生动物,共猎捕到野猪1只、山麂2只。2024年4月9日,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扣押野生动物野猪肉块5块。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受损环境资源难以进行直接修复,经与被告人释法明理,同霞浦县林业局、霞浦县检察院进行研讨评估,林某自愿与大京村民委员会、霞浦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修复协议》,约定由其出资委托霞浦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期限内对选定的古树名木进行修复保养,以修复古树名木的方式替代性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综合考虑林某自愿认罪认罚、出资修复生态环境等情节,判处林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没收扣押在案的野猪肉块。
长春镇大京古城堡上共有古榕树10棵,树龄最长达211年,其拥有良好的固碳能力,具有极高的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价值。但近年来,受病虫害侵袭和自然老化影响,古树长势衰退,面临严峻的生存挑战。此次被告人选定修复的榕树树龄达121年,树围130厘米,树高13米,位于大京古城堡西城墙。通过实施树洞修补、寄生植物清除等工程,昔日衰败的古树又重新焕发生机。
该案是霞浦法院强化协同治理,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提升辖区固碳增汇能力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霞浦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修复跨部门协作,拓展替代性修复机制,不断推进司法与“双碳”深度融合,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