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法院:执前督促见成效 主动履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5-10-22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01941
  宁德新闻网10月22日电 (邓雅萍)“法官,谢谢你们的督促,这笔赔偿款我终于拿到了!”拿到赔偿款的当事人激动地向法官表示谢意。
 
  为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有关精神,近日,福安法院通过执前督促履行机制,成功促成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履行义务人主动履行生效文书,及时、高效地将纠纷解决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化。
 
  2024年,雷某某雇佣兰某某修缮房屋,兰某某在修缮过程中因房屋墙体倒塌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2025年8月,福安法院赛岐法庭依法判决雷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兰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8877.27元。判决生效后,因雷某某未履行义务,兰某某向福安法院赛岐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电话联系雷某某,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向其释明强制执行的弊端和自动履行的好处;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出发,分析兰某某受伤后的身体痛苦和经济压力,以及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现实困境。雷某某听后表示理解并主动向兰某某履行赔偿义务。至此,该起纠纷在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圆满解决,有效减轻当事人累诉。
 
  下一步,福安法院赛岐法庭将持续以“执前督促”为抓手,加强释法析理,促使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