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2月18日电 (吴东东)执行工作是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面对异地执行距离远、协调难、阻力大等挑战困难,屏南法院执行干警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用脚步丈量司法为民之路,跨越千里开展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中,屏南法院判决胡某某应向张某某偿还劳务款1323454元及利息。因胡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张某某于2023年12月12日向屏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屏南法院依法扣划胡某某银行账户存款58941.14元,查封胡某某与案外人陈某某共有的坐落于浙江省桐庐县县城滨江路的5间商铺。但因上述商铺存在抵押,属无益拍卖,张某某申请暂不予处置。
2025年11月中旬,张某某向屏南法院反映商铺已经出租,屏南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浙江桐庐县进行执行调查。经现场查看,商铺暂未营业,处于空置状态,屏南法院执行干警遂张贴封条实体查封上述商铺。
实体查封后,商铺共有人陈某某主动与屏南法院取得联系,同意将商铺去年租金的一半共计82500元缴纳至屏南法院账户,并申报租赁权。经张某某同意,屏南法院遂允许商铺共有人陈某某继续将上述商铺对外出租,但责令其每年将租金的50%缴纳至屏南法院账户,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异地执行,路途遥远,屏南法院执行干警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初心,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异地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破解执行难题,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落地生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