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2月31日电 (蕉城法院)为追逐蝇头小利,竟销售添加有毒有害成分的保健品。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谢某某因明知保健品中掺入违禁成分仍执意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被依法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谢某某明知其销售的“卡图巴”保健产品中,非法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他达拉非”,仍通过微信渠道对外售卖。在此期间,谢某某累计销售该产品金额达3223元,非法获利仅1162.5元。
2024年3月,谢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民警在其住处依法搜查时,查获尚未出售的609袋白色袋装“卡图巴”、4盒补肾加强版纸盒装“卡图巴”及1盒绿色纸盒包装“卡图巴”,涉案金额合计3485元。经专业机构检测,上述查获的“卡图巴”产品中均检出“他达拉非”成分。
蕉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某违反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法规,明知涉案“卡图巴”保健产品系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仍予以销售,累计涉案金额达6708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