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法院严惩一起袭警案
发布时间:2025-12-31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06617
  宁德新闻网12月31日电 (蕉城法院)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袭警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付某某因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1月16日22时许,付某某饮酒后,因噪音问题与同小区居民曾某某发生纠纷。情绪激动的付某某持刀踢踹曾某某住房门,曾某某见状随即报警求助。宁德市公安局蕉南派出所民警郑某、辅警彭某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到场后耐心向付某某开展劝解工作,劝导其理性解决矛盾。
 
  然而,付某某不仅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还对现场民警进行辱骂,随后更是情绪失控,采取脚踢、手抓等暴力方式袭击民警郑某、辅警彭某,造成民警郑某脸部受伤、辅警彭某左手挫伤。事后,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持传唤证赶赴蕉南派出所,将已被约束至酒醒的付某某依法传唤到案。
 
  蕉城法院经审理认为,付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致一名民警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袭警罪,起诉指控罪名成立。鉴于付某某虽系醉酒状态下实施犯罪,但仍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
 
  综合考量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