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3月24日电 (任婧)轻信朋友圈“神药”宣传,花钱购买所谓调理性功能障碍的“青草汤”,不仅毫无疗效,还遭遇维权难题。近日,蕉城法院审结一起因朋友圈虚假宣传售卖三无产品引发的消费纠纷,无资质经营者被判返还消费者购货款,十倍赔偿诉求因不符合法定条件被驳回。
被告张某既无医师执业资格,其经营的某草药店也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却长期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违规广告,大肆宣称自家售卖的“青草汤”具备特殊功效,可有效调理性功能障碍,吸引不少消费者咨询购买。
原告黄某无意间刷到该广告后,被宣传功效打动,专程前往该草药店咨询。张某在未开展任何正规诊疗流程、未核实黄某身体状况的前提下,仅凭口头询问就为黄某“诊断”,并向其推销11包“青草汤”,黄某当场支付价款1000元。
后续经法院查明,这款被吹得神乎其神的“青草汤”,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既无药品批准文号、具体成份说明,也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法定标签信息。黄某按要求食用后,并未感受到任何宣传的疗效,察觉上当受骗后,将张某及涉事草药店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货款1000元,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10000元。
蕉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张某及其经营的草药店,在无任何合法资质的前提下,违规售卖无法定标签的产品,还发布虚假功效宣传误导消费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应当返还黄某购货款1000元。同时,鉴于本案被告并非法定药品生产企业,黄某也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案涉“青草汤”属于药品范畴,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药品管理法》中价款十倍赔偿的适用条件,故依法驳回黄某的十倍赔偿诉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