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5月7日电 (吴进阳 张志杰)近年来,福安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聚焦“保交楼、稳民生”等安居领域急难愁盼,以有力量、有温度的司法实践,为人民群众的安居梦筑牢法治根基。
解开“办证”死结,护航安居落地
“住了好几年,房产证却一直办不下来,孩子上学、落户都成问题,这房子住得心里不踏实啊!”多年前,福安某楼盘业主老林来到法院时这样说。他身后,是353户和他一样“有房无证”的小业主。
该楼盘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无法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在破产受理前,剩余未售资产已由案外人通过法拍程序统一购买。业主们拿着购房合同,却迟迟等不来那一本象征“家”的产权证。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福安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法官们一边协调未售资产购买方推进竣工验收,一边通过破产接管工作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合法合理减少购买方应纳税收。更棘手的是,三家按揭贷款银行向管理人申报阶段性担保责任债权,金额合计7339.76万元——这边是业主盼着办证,那边是银行盯着债权,各方利益交织。
福安法院创新破产沟通机制,在破产申报时提前与业主沟通,由小业主们自行选定债权申报代表。选代表那天,小区活动室里坐满了人。“选老张,他懂法律!”“选王姐,她热心!”最终,业主们债权申报工作高效顺利完成。
楼盘完成初始登记后,更大的考验来了:资料移交、房屋违建、购房发票未开具、实测面积与购房面积差超比例、部分房屋未网签备案……每一个问题都是办证路上的“拦路虎”。面对业主们的询问,法院干警一一记录、分类推进。法院积极协调税务、自然资源、不动产、住建等部门,通过小区业委会挨家挨户摸排问题,能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要协调的限时答复。同时,在推进小业主办证过程中同步关注银行抵押权登记工作,实现产权证办理与抵押权登记的有效衔接。
目前,353户小业主的办证工作稳步推进,部分业主已陆续拿到不动产权证。老林逢人便说:“多亏法院的帮忙,这下踏实了。”
唤醒“沉睡”楼盘,铸就安居新家
烂尾楼是城市肌体上的伤疤,更是群众心头的痛。项目停工八年,杂草丛生,30多户业主自行搬入断水断电的毛坯房。
“2013年买房时,售楼部人山人海,得找关系才能抢到。”业主小刘回忆起当年,眼神里还有光。可这光很快熄灭了——2015年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项目烂尾停工。
业主老陈是为女儿读书买的房。“我买房时女儿读六年级,想着2016年交房,正好上中学。”他顿了顿,声音低沉下去,“结果一等就是八年。后来实在没办法,在外面租房子住,每月还要还3800多元房贷。断供后,银行复息、罚息滚到近9万元,征信也毁了。”
福安某房地产公司在赛岐镇开发的楼盘原定于2016年交房,2015年因资金链断裂烂尾停工。此后,金融机构、建设工程公司、购房业主等先后向福安法院、宁德中院、福州中院、福建高院、厦门仲裁委提起诉讼仲裁,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达114件,涉案标的额仅本金就高达4亿余元,另有标的1.57亿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尚在审理中。因诉讼执行,项目土地及在建未售房产被外地法院查封,上百户未交房业主陷入焦虑。
面对这一困局,福安法院成立处置专案组,以专案形式集中力量统一攻坚。经协调,为实现属地化处置,案件从福州中院移回属地福安法院。“案件回迁那天,我们开了第一次专案组会议,开到凌晨。”承办法官回忆。
福安法院确定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的处置模式:成立由分管领导、执行局长、办案骨干组成的专案组,召开26次专题会议研究评估、拍卖、信访等各类风险,细化执行方案;先后15次组织各方现场勘查,对土地与建筑分开评估,对涉及工程款优先受偿的主体工程、绿化景观、消防工程等进行分项评估,为拍卖款公平分配打牢基础。
更为创新的是,法院在拍卖公告中对买受人设置附随义务——必须承继原开发商对原购房业主的交房办证义务。
“为什么要加这条?”面对意向竞拍人的疑问,法官解释:“这800多套房子背后,是几百个家庭。您接了项目,也得接这份责任。业主们等了八年,不能再让他们等下去了。”
意向竞拍人沉默片刻,点了点头:“行,我接。”
这一创举从源头上防范了未交房业主再次信访的风险,一体推进“四源治理”。
经过一年努力,项目土地及在建未售房产(共计822套,面积13万余平方米)以1亿余元价格拍卖成交,成功引入第三方接手。停工八年的“烂尾楼”重新响起了机器的轰鸣声,复建工作全面展开。
如今,曾经的“烂尾楼”已彻底蜕变。楼体外墙焕然一新,大理石铺设的入户门厅彰显品质与格调。楼下绿意萌发,花草树木生机盎然。宽敞明亮的车库内,车位规划科学合理,标识系统一目了然。夜幕降临时,楼栋灯光璀璨,映照着每一扇亮着灯的窗户。
小刘早已搬进新家,她笑着说:“十年委屈可以翻篇了,今年在新家过的年,踏实!”老陈也住进来了,逢人便夸:“这小区环境好,住得舒心,多亏了法院。”
这束点亮夜空的灯光,照亮的不只是一座建筑,更是数百个家庭的安居梦。
严惩虚假宣传,守护安居诚信
“一铺送一居,购买商铺赠送二楼!”几年前,福安某置业公司在销售某楼盘时,这句广告语让不少人心动。
小陈和小叶就是其中之一。他们签下购房合同,支付52万元,憧憬着买下商铺还能白得一个二楼。交房后开始装修时,一纸通知让夫妻俩懵了——经认定,所谓的“赠送二楼”属于规划中的回填层,不在预售许可范围,是“两违”建筑,产权被冻结,无法登记转移。
“开发商说送二楼,我们才多掏钱买的。现在二楼不能用,产权还被冻结,这叫什么事?”小陈跑遍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都是“违建必须整改”。
市场监管部门对开发商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其构成虚假宣传,罚款50万元。38户购房者提起诉讼,福安法院经审理认为,开发商的宣传具体明确,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应当视为合同内容,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同时,购房者对赠送部分的性质明知,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法院依法判令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
判决生效后,38户购房者陆续申请强制执行。经初步查控,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仅剩零星余额,不足以覆盖本案债权。
“那银行账户没钱怎么办?我们的钱就拿不回来了么?”小陈心里直打鼓。
“虽然银行账户仅有零星余额,但被执行人名下尚未出售的车位已被法院查封。”执行法官耐心解释,“下一步,法院会尽快启动处置程序,将车位变现,保障你们的胜诉权益。”
福安法院迅速行动,经综合研判后因案施策:一是并案执行,将受理时间有差异的系列案件并案处理,既避免后续案款分配产生分歧,又保障执行精准发力;二是精准查控,在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查控后,发现其名下一个监管账户内还有80余万元资金,经研判认定属于可执行财产后,立即协调住建、金融部门划拨到位;三是创新处置,查封的车位经定向询价快速确定处置底价后,立即启动网络司法拍卖。
法院在小区公告栏张贴拍卖公告,法官现场向业主解答拍卖流程和价格问题。最终,挂网成交151个车位,执行到位564万余元。加上此前划拨的80余万元监管资金,38户购房者共计640余万元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拿到赔偿款那天,小陈专程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当面致谢:“谢谢你们,让我相信法律是讲道理的。”
案件执结后,福安法院适时开展普法宣传。在小区广场上,法官拿着宣传单向业主们讲解:“买房时开发商说的‘赠送面积’,一定要问清楚能不能办证、能不能写进合同……”一位年轻业主听完,连连点头:“幸亏听了这个,不然以后可能也要踩坑。”
如今,该小区法治宣传栏里仍张贴着这起案例的简介。开发商更换了营销团队,售楼部的宣传资料上,再也看不到“赠送面积”之类的模糊表述。
从353户业主陆续拿到的不动产权证,到烂尾楼夜晚重现的璀璨灯光,再到38户购房者到账的赔偿款——正是通过对这些具体而微的“安居事”的细致审理与创新治理,福安法院将司法温度传递到千家万户,不断夯实城市发展根基。新征程上,福安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安居”案件,以更有力量、更有温度的司法实践,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让法治的阳光照亮千家万户的安居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