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6月30日电 (任婧)近日,蕉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虚假宣传消费纠纷案件。一名无行医、售药资质的经营者,通过朋友圈吹嘘自制“青草汤”可调理疾病,误导消费者购买。消费者服用无效后起诉维权,法院判令经营者全额退还货款,同时驳回其十倍赔偿诉求,厘清了社交平台无证售药的法律边界。
据了解,经营者张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及药品经营相关许可,不具备诊疗、售药资质。但其长期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宣称自制“青草汤”可治疗、调理性功能障碍,吸引消费者购买。市民黄某看到宣传后信以为真,专程到店咨询。张某未做正规检查,仅凭口头询问便推销产品,黄某花费1000元购入11包青草汤。
经法院查实,涉事“青草汤”为典型三无产品,无药品批准文号、成分说明、生产厂家及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法定信息,并非合规药品或养生产品。黄某服用后无任何宣传疗效,察觉被骗后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1000元,并索赔十倍赔偿金1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无证经营、虚假宣传、销售三无产品,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需承担退款责任。同时,药品领域十倍惩罚性赔偿仅适用于正规药企销售假药、劣药的情形,本案被告并非合规药品经营主体,且无充分证据证明涉案产品为法定药品,因此十倍赔偿诉求不予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