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法院:“示范判例+府院联动”高效执结“外嫁女”补偿纠纷
发布时间:2026-07-31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17401

  宁德新闻网7月31日电(彭小真)“执行速度比我想象的快得多,申请的钱全都拿回来了。”日前,申请执行人赖某在领到2.8万元土地补偿执行款后,当面向古田法院执行干警表达诚挚谢意。这起涉及“外嫁女”权益的典型纠纷,在法院“示范判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精准牵引下,从执行立案到案款到账仅用时九个工作日,以司法效率切实为民生权益“撑腰”。

  赖某自出生即落户古田县某村,依法原始取得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其母亲陈某户籍亦在该村,并长期参与集体事务。然而,该村村民委员会以赖某系“空挂户”、未实际居住于该村为由,拒绝向其支付两期回成地回购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赖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古田法院第一时间启动“示范判例+府院联动”机制,围绕成员资格认定这一核心争议焦点,全面审查户籍资料、出生医学证明、村委会会议记录等证据材料,依法认定赖某虽因婚姻关系迁出户籍,但并未因此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其子女户籍亦落户于该村,赖某依法应当享有相应土地补偿权益。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赖某申请强制执行。古田法院迅速启动执行快速响应机制,于当夜即完成扣划法律文书制作,次日赶赴资金存放银行完成线下扣划作业。自执行立案至案款到账,全程仅九个工作日,真正做到“快立案、快执行、快结案”,让裁判文书内容在最短时间内转化为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据介绍,古田法院创新运用“示范判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针对辖区“外嫁女”土地补偿纠纷多、矛盾深、涉众广的实际,选取其中一件典型诉村委会案件作为示范判例先行审理、先行判决,通过精细化裁判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为后续同类纠纷提供清晰的裁判指引。同时,积极联动县政府、街道、社区等多元主体,在法律文书送达、财产查控、资金划拨等环节形成顺畅衔接,打通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

  截至目前,古田法院依托示范判例机制,累计为150名“外嫁女”追回补偿款206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农村妇女合法权益,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法院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围绕基层群众普遍关切的涉法涉诉问题提供精准法律指引,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理性表达诉求,将司法服务嵌入基层治理体系,持续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与前端化解。

  古田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示范判例+府院联动”机制应用,以更快的执行速度、更优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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