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标会“倒会”致百万损失 福鼎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发布时间:2026-10-22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16850

  宁德新闻网10月22日电(苏慧)女子组织民间标会后“倒会”,致百万损失,最终获刑。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处王某桂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5000元。

  2022年10月至2026年1月,王某桂以本人或与王某(另案处理)共同为会首,在福鼎市太姥山镇组织11场民间标会。每场参会会员人数不等,每名参与会员每月缴纳基本会金,中标人员除基本会金外,还需另行缴纳所投标利息。

  其间,王某桂通过微信及银行转账等方式向不特定公众收取存款,后因资金链断裂,该系列标会于2026年1月发生“倒会”。经核算,造成12名参会人员经济损失共计1224694元。

  2026年3月,王某桂主动到福鼎市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投案次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审查过程中,王某桂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示自愿认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桂通过组织民间标会的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结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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