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境外参与电诈 福鼎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
发布时间:2026-10-2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17407
  宁德新闻网10月27日电(张高雅)二男子受境外人员诱惑至老挝金三角特区从事电诈活动,回国后获刑。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案,分别判处李某注、方某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23年3月,李某注、方某成在境外人员的利诱、安排下,出境至老挝金三角特区的“梅龙湾”电诈园区,在该诈骗窝点内从事电诈活动。二人通过“脸书”等社交软件寻找境外诈骗目标,负责包装虚假人设,以聊家常、处朋友等方式,骗取目标信任,实施投资虚拟货币等理财类诈骗活动。同年10月,李某注、方某成离开园区,并从云南省入境回国。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注、方某成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针对境外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超过30日以上,情节严重,其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其二人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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