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0月27日电(兰丽鸿)近年来,不少不法分子将传销活动包装成电商交易、商品拍卖等新业态,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依托微信群在网络传播,迷惑群众参与投资。蕉城法院近日审结一起“万合商城”网络传销案件,揭开红酒竞拍背后的传销圈套。
2022年7月,史某某搭建线上“万合商城”平台,胡某某担任平台总店长。平台通过向外发放平台链接、邀请码吸纳人员注册,参与者须提交身份证、手机号、银行卡信息登记成为会员,方可进入平台“特卖专区”参与红酒订单拍卖,平台借此搭建起上下级层级关系。
平台设置会员、店长、总店长三级身份体系,店长根据团队业绩划分为五个等级,对应不同折扣权益。会员只要发展下线、完成规定交易额,即可升级成为店长。该平台并非依靠红酒真实买卖获取利润,收益来源于参与者竞拍产生的交易差价。
平台设定红酒订单起拍价2000元,参与竞拍会员需要缴纳拍卖价款2.5%的手续费换取竞拍资格;会员加价4%上架订单,从中赚取1.5%的拍卖差额;订单成交24小时内还可以继续转拍,实现循环交易。当订单价格上涨至接近8370元时,参与者可选择提取红酒、支付拆单费拆分订单继续竞拍,或是缴纳费用转入其他板块继续交易。
被告人付某某经他人介绍注册成为万合商城平台会员,并在平台开设名为“聚宝殿”的网店。付某某明知平台盈利模式并非依托红酒本身市场价值,而是依靠不断吸纳新参与者竞拍,收益多少取决于下线人员数量以及下线订单竞拍差价,仍被高额回报所诱惑,通过电话推介、当面宣讲、组建微信群转发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对外推广该平台,发展下线会员。
蕉城法院经审理认为,付某某参与传销平台,以拍卖商品赚取差价为幌子,引诱参与者缴纳拍卖手续费获得入场资格,组织参与人员形成层级关系,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综合其犯罪情节,蕉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付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