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0月27日电(高佩晶)近日,蕉城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历时十年的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
2016年,蕉城法院就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作出判决,判令被执行人李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某某经济损失98299.13元,并对原告全部经济损失178725.69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蔡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网络财产查控,同步开展线下实地走访调查。经查,李某某一家为低保家庭,李某某本人身患多种疾病,妻子、子女均为残疾人,全家依靠低保维持基本生活,无足额可供执行财产。客观履行困难,让案件陷入“不能执、难化解”的僵局。
十年光阴流转,案件虽一度搁置,但司法履职从未中断。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以“无财产可供执行”程序结案,而是持续跟进案件动态,反复联络双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蔡某某如实告知被执行人家庭困境、身体状况与财产现状,细致释法说理,引导其理性认识执行风险;另一方面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鼓励其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矛盾。
一次次沟通、一轮轮调解,法官以耐心与真诚搭建起双方和解的桥梁。蔡某某逐步理解李某某一家的艰难处境,经慎重考量后自愿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李某某一次性向蔡某某支付16000元,了结本案全部纠纷。随着和解协议履行到位,纠缠双方十年的积怨终于化解。
该案的妥善化解,是蕉城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实践。执行工作既要兑现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更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下一步,蕉城法院将继续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在严格依法执行的基础上,柔性化解涉民生执行难题,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对立情绪,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执行案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力量与司法温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