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检察长带头办理首例县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发布时间:2018-10-1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029
  宁德新闻网10月17日电 (许文昌)日前,周宁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方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周宁县检察院检察长黄清满带头办理此案,这是该院审结的首例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今年8月14日,周宁县监委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方某某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并于9月7日将案件移送周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当日对方某某做出逮捕决定。
 
  案件受理后,该院检察长黄清满带领办案人员迅速对监察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针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认定,确保案件质量。
 
  该院认为,方某某在担任周宁县政府办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款累计金额达27万余元用于个人经商、炒股等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