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检法“两长”同庭审案
发布时间:2018-10-1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971
  宁德新闻网10月17日电 (许文昌)10月16日,由周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方某某挪用公款一案在周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清满出庭支持公诉,周宁县人民法院院长巫东担任审判长。此案是该县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周宁县纪委、监委、县建行等部门部分工作人员及群众旁听了庭审,庭审过程秩序井然。
 
  经依法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3年5月,方某某在担任周宁县政府办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款累计数额达27万余元用于个人经商、炒股等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方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悔罪。
 
  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黄清满检察长指出,目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党风廉政建设任重而道远,旗帜鲜明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身为公职人员,应当以廉为先,面对当今社会形形色色的诱惑,公职人员应强化法律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底线,常怀敬畏之心,严于律己,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希望被告人能正视自己,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据了解,司法改革以来,周宁县检察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长等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发挥中坚引领作用,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质增效,形成履职示范效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