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住所作为赌博场地 二人获刑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8-11-0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74381
  宁德新闻网11月7日电 (钟凌云)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依法判处张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判处陈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23日中午,张某某将陈某某位于霞浦县松城街道的住所作为赌博场地,先后纠集二十多名参赌人员进行“拔干”赌博。期间,张某某从庄家中抽头渔利人民币8000元,陈某某为参赌人员进出该场地提供帮助。
 
  同日15时许,公安机关查获该赌场,并抓获张某某、陈某某及部分参赌人员。另查明,案发后,张某某已向公安机关退出违法所得8000元。
 
  霞浦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陈某某为他人赌博提供场地等,从中非法获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且系共同犯罪。张某某、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均可从轻处罚。结合审前社会调查,可对陈某某适用缓刑。根据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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