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1月7日电 (朱春粦 余孟临)日前,霞浦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吴某某、何某某、阮某某、肖某某寻衅滋事案。该案系霞浦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以来,吴某某纠集何某某、阮某某、肖某某等人,在霞浦县城区内以暴力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形成以吴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恶,致使一人轻微伤、一人轻伤,情节恶劣;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上述四被告人刑事责任。
受理该案后,霞浦法院依法为四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告知辩方若存在非法证据应当在开庭前提出。庭审中,法庭紧紧围绕案件事实、特别是涉恶定性等,精心组织控辩双方展开充分论辩,整个庭审过程顺利流畅,四名被告人基本认罪,其中一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悔罪。
本次庭审邀请县司法局、新闻媒体记者旁听,并全程录音录像,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直播,点击量过万,为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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