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收紧非道路车辆废气排放标准 冀改善空气质量
发布时间:2018-11-23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2979

  中新网11月23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香港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23日表示,特区立法会已通过《2018年空气污染管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修订)规例》(《修订规例》)。由2019年1月1日起,特区政府会分阶段收紧新核准非道路车辆的法定废气排放标准,从而改善空气质量。

  根据《修订规例》,属于新核准非道路车辆的设计重量超过9吨的巴士、设计重量不超过3.5吨的小型巴士、货车和汽油私家车,其废气排放标准会由欧盟5期收紧至欧盟6期。

  至于属于新核准非道路车辆的柴油私家车,其废气排放标准会由加利福尼亚废气排放标准LEV II收紧至LEV III。其他种类的非道路车辆,包括设计重量不超过9吨的巴士、设计重量超过3.5公吨的小型巴士和特别用途车辆,其法定废气排放标准将维持不变。

  发言人补充,为防止不再适宜于道路行驶的老旧道路车辆转作非道路用途,特区政府的一贯政策是统一非道路车辆和道路车辆的排放标准。

  因应特区政府于2017年7月1日起,分阶段把新登记道路车辆的废气排放标准收紧至欧盟6期,《修订规例》收紧同种类新核准非道路车辆的排放标准,与道路车辆的最新排放标准看齐。

  与欧盟5期型号相比,欧盟6期的重型柴油车辆可减少排放约80%的氮氧化物,及50%的可吸入悬浮粒子,而欧盟6期的轻型柴油车辆则可减少排放约55%的氮氧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