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1月23日电 (谢梦)日前,周宁县人民法院咸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同村村民间的民间借贷案件,修护双方和睦友好的乡邻关系。
2005年始,唐某在外经商缺乏资金,经村中长辈介绍,向同乡汤某多次借款,约定月利息为2%。2012年1月1日双方结算借款为20万元并出具借条。出于对同乡的信任和帮助,汤某于1月9日再次借给唐某30万元。多年来,唐某仅支付了10万元利息款。在多次催讨未果后,汤某无奈向法院起诉了唐某。
周宁法院咸村法庭受理该案件后,于2018年9月开庭审理。庭审中,唐某对于借款事实均无异议,调解意愿极强,但双方对还款方案分歧太大而调解未果。
为有效解决矛盾纠纷,法官在庭后组织双方心平气和坐下来进行调解,以乡邻关系和兄弟情谊作为“切入口”,释法说理,情理结合。最终,在法官努力下,双方由当初的互不相让到各退一步,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唐某当场给付首期款项,双方握手而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