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邻居因琐事起争执 互殴升级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8-11-23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22747
  宁德新闻网11月23日电 (林如婷 李平)近日,霞浦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陈某某与孙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争执,后持木棍与孙某某持竹竿相互殴打,致孙某某的左侧肋部、左手手指、右手手指等部位受伤。经鉴定,孙某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2018年4月,陈某某在深圳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陈某某赔偿孙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霞浦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犯罪对象系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对陈某某予以从重处罚。陈某某已赔偿被害人孙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