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1月23日电 (李秋韵 黄丽娟)日前,柘荣法院受理一起张某、陈某、陶某、裘某、吴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柘荣法院受理的首起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张某、陈某、陶某、裘某、吴某等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中,张某、陈某、陶某、吴某随意殴打他人,致六人轻微伤,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吴某、裘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陶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